案件概述
经过多年追逃,涉嫌重大经济犯罪的曲志林最终选择回国投案,接受法律审判。这一案件彰显了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效。
"无论逃到天涯海角,我们都会一追到底。曲志林的归案再次证明,海外不是法外之地,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 专案组负责人
曲志林曾担任某大型国有企业高管,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发后潜逃境外多年,最终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选择回国投案。
案件时间线
2015年6月
曲志林涉嫌贪污受贿案发,随后潜逃境外
2016年3月
国际刑警组织对曲志林发布红色通缉令
2018年9月
专案组锁定曲志林在东南亚某国的藏匿地点
2020年5月
曲志林主要资产被依法冻结,切断其经济来源
2023年11月
曲志林主动联系我国驻外使馆,表示愿意回国投案
2023年12月
曲志林被押解回国,接受法律审判
案件意义
曲志林回国投案是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又一重要成果,充分展现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此案的成功办理,对仍在逃的腐败分子形成了强大震慑,彰显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国际司法合作的成效。
同时,此案也为类似案件的办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完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